項目名稱:高灣醫院(SF-GW-01-F-02、SF-GW-01-F-03)地塊
委托單位:遼寧省沈撫改革創新示范區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和生態環境局
編制單位:沈陽恒源偉業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
概況:高灣醫院(SF-GW-01-F-02、SF-GW-01-F-03)地塊位于遼寧省沈撫示范區高灣經濟區,占地面積11530m2。地塊中心坐標:東經123°46'7.83",北緯41°51'56.16"。地塊西側為荒地,南側為暢和路及國家電網自助營業廳,東側為高陽路,隔路90m處為撫順市明圣供熱有限公司,北側為嘉隆琳卉園小區。經人員訪談結合谷歌地圖歷史影像可知,本次調查地塊原為沈撫示范區高灣經濟區農田,建有信號塔,無其他工業企業存在。于2011年9月16日取得遼寧省人民政府出具的《關于撫順市2011年度第3批次實施方案的批復》,同意將該地塊轉為建設用地并征為國有。本項目地塊用于建設高灣醫院,對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(試行)》的通知(自然資辦發〔2020〕51號),高灣醫院屬于“0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”中“0806醫療衛生用地”。
根據谷歌影像結合相關資料、街道辦事處、村民咨詢結果,可知該地塊內沒有對土壤造成污染的工業企業,不會對土壤產生污染。
依據《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環境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》(國發[2016]31號)和《遼寧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管理辦法(試行)》要求,用途變更為住宅、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務用地,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。
結論: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》,本次場地調查共布設7采樣點(地塊外一個對照點),其中深層采樣點3個,淺層采樣點4個,符合《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》要求。本次土壤共采集18個樣品,其中包含2個平行樣品。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》(HJ25.2-2019)、《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》(HJ/T164-2020)、《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》(HJ/T91-2002)要求,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位置布設1個地下水監測點位,本次場地調查地下水采集1個樣品,其中包含1個平行樣品。本次場地調查,土壤檢測項目為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環境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表1中建設用地土壤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45項基本項目。本場地調查結果顯示,土壤樣品中的檢測因子濃度均未超出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本次場地調查,地下水檢測項目為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地下水質量常規指標,共35項檢測項目。本場地調查結果顯示,地下水樣品中各指標濃度滿足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的Ⅲ類標準值。本場地調查認為,高灣醫院(SF-GW-01-F-02、SF-GW-01-F-03)地塊土壤及地下水關注污染物均在標準范圍內,不需要進行下一步場地詳細調查工作,該地塊滿足建設用地(第一類用地)的環境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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